作者: 张军 发布时间:2024年09月23日08时33分 |
南下西进的一些情况
张如乾
旧社会的家乡
1924年1月,我出生在山东省泗水县高峪乡土门村一个贫苦农民的家中。全村大约三百多户,二千四百余人,以张、孙、陈三大姓氏家族为主。当时是军阀战乱,地方武装势力割据,地主恶霸残酷剥削,人民生活饥寒交迫,水深火热。在我幼年时期,父亲张隆武因带头参加组织反对地主残酷剥削、政府残暴统治的农民起义斗争,被盘踞在鲁南的大土匪刘桂堂队伍凶残杀害,还被割首示众。
在抗日战争初期,以日本汉奸为主的投降派,各种大小军阀群起武装割据,招兵买马壮大各自武装势力,争夺地盘扩大统治区域。随着形势的变化,特别是共产党在家乡秘密的发展壮大,逐步形成了共产党、国民党、日伪汉奸这三大社会政治势力。在这三种政治势力的斗争较量中,同时依附有五花八门不同政治背景的三青团、无极道、黄沙会、天主教等社团宗教组织。究竟谁抗日,谁妥协,谁是汉奸投降派,在艰难困苦的残酷战争中,人民是看得最清楚的。自小就抱有替父报仇、饱受欺凌压迫的我,也是在村里党组织的早期重点教育培养下,坚定了一个信念,听共产党话,跟共产党走。下定决心坚决参加抗日战争,为自身解放,摆脱困境不受压迫,不当亡国奴而抗战到底。于是就有了我在14岁加入儿童团、青救会,16岁担任村抗联会长、农救会长,18岁入党并不到半年时间就担任村党支部书记的早年革命经历。
调往新解放区
一九四八年二月,根据党中央决定及山东省委通知,为了解放全中国的需要,按照当时地方党政群干部“留三走二”的数量比例,抽调大批干部南下到新解放区开展工作,从此我参加到南下队伍行列。我与本县调往新区的同志,先到鲁中区党委报到,再经我军占领地区,北渡黄河到渤海地区(山东省委暂住地)德州,参加短期集训。集训结束,我们从渤海开始行军,经过河北省南部、山西省东南边境的太行山、河南省洛阳地区,步行五十多天,行程四千多华里,到达河南省鲁山县参加前线野战军党校的学习培训。在这里学习期间,按照已解放区和将要解放区,把党校培训的干部进行了分配,我被分派在尚待解放的湖北省江汉地区。在此等待期间,我军解放了湖北省西北部和陕西省南部大部分区域,急需一批党的干部去开展工作,我和一百多名同志又被分配到陕南区党委。我们自鲁山县开始,西进经过伏牛山区,到了陕南区党委临时驻地湖北省郧阳县城,做了短期的休整后,给少数同志分配了工作,大部分被安排到工作队,暂时在郧阳、均县等地开展清剿反动武装力量、推翻国民党基层政权、组织发动群众和斗争恶霸地主的工作。一九四九年秋季,陕西省南部先后解放,我们随陕南区党委从郧阳县出发西进到达陕南,组织决定分配一批干部(大约八十多名)留在安康地区。这是安康地区解放初期的第一批山东省南下的干部,从此我也结束了参加解放战争的历史。
解放初期的工作经历
刚到安康时我被分配在地委(当时对外称军事管制委员会)组织部,工作半年多时间被调到安康市(当时将安康城区划为县级市)东城区主持区委、区政府的工作,自此开始了我在解放后人民新生政权的党政负责干部工作生涯。在东城区工作期间,当时主要工作是宣传党的新解放区政策,安定社会秩序,发动组织群众,斗争和打击民愤极大的恶霸地主、资本家和反动的伪政府人员,并征罚没收他们的财产,救济城区贫苦工人、市民。在充分发动群众的基础上,彻底推翻国民党旧中国的一切基层组织机构,组建起我们的政权机构和群众组织。依靠工人、贫民,联合开明绅士和民主爱国人士,恢复发展生产,稳定改善人民生活。在实际工作中,发现培养以工人、贫民、店员为主要对象的积极分子,招收以学生为主的国家干部,充实壮大我们干部队伍、地方武装和群众团体。
在安康市东城区工作将近一年的时间后,1951年3月我被调往地委组建的工作队任队长,带领一批干部到安康县五里区蜀河乡(现建民乡)试点开展农村减租减息、斗争恶霸地主的群众运动,宣传党的新解放区农村政策,向广大农民进行阶级教育,发动贫苦农民并组织起来推翻国民党基层政权乡保甲制度,建立我们党的乡村政权和农会、民兵、青年、妇女等群众组织团体。经过这次革命运动,为党在农村农民中的一切工作打开了局面,创造了条件,扎下了根基。
反霸减租减息试点任务完成后,根据党中央关于开展新解放区土地改革政策的决定,在安康地委直接领导下,我又带领工作队到安康县五里区四合乡,进行土地改革的试点工作,大队部设在该乡刘家营村。参加土改试点工作的二百多名同志大都是新招录的干部,大家工作热情高涨,边学边干,互教互帮。土地改革中最根本的一项工作任务,是必须坚决贯彻执行党的阶级路线和阶级政策,划分每户家庭阶级成分,明确阶级阵线,打击地主阶级,消灭封建剥削的土地所有制,实行农民的土地所有制。特别是在土改工作中,我们发现和培养了一批阶级觉悟高、经过斗争考验的贫苦农民出身的积极分子,对他们进行党的章程纲领和基本知识教育,再吸收发展为共产党员。逐步建立起党在农村的基层组织,进一步加强了党对农村工作的直接领导。在土改试点工作完成后,我又参加和负责了安康县五里、张滩、城郊、大河等地的土改工作。其间,曾带领地委工作队到紫阳县参加了镇压反革命分子的运动。在安康城区,还参加了“三反”“五反”运动。这些经历,使我增加了不少社会知识,提高组织工作能力,特别是如何宣传发动、组织依靠群众的一系列群众路线的基本工作方法,给我以后长期从事党政工作奠定了基础。
1953年1月,组织上调我到紫阳县担任县委副书记兼任组织部长,从此开始了我长期在紫阳、岚皋、平利、安康四县工作的经历。
张如乾,男,山东泗水人,1924年1月出生,1942年4月加入中国共产党,1948年2月南下,1949年秋西进到安康。1949年秋,担任安康地委组织部干事、安康县东城区区长、安康地委土改工作队队长等职务。1953年1月,任紫阳县委副书记兼组织部长、紫阳县委第一副书记。1956年12月任岚皋县县长,1961年8月任岚皋县委书记。1973年7月任平利县委书记、平利县革委会主任,1977年11月任安康地委常委。1979年8月任安康地委常委、安康县委书记。1981年12月任安康地委副书记、行署专员,1983年8月任安康地委书记。1984年3月任省农牧厅顾问,1985年8月任安康地委咨询。1990年6月离职休养,2009年7月去世。
本文由西进干部张如乾长子张军摘自张如乾回忆录《晚年忆征程》,编辑时对标题和正文的一些字句进行了删改,2024年6月20日经供稿人定稿确认。
供稿人:张军,张如乾长子。1956年4月出生,1993年转业到安康地区税务局(安康市国税局)工作,2016年5月退休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