作者: 发布时间:2024年05月11日17时47分 |
1937年12月21日至25日,中共陕西省委召开第一次扩大会议,认真贯彻中共中央《关于大力发展党员的决定》,派出党员干部到党组织空白地区发展党员,建立组织。1938年6月中旬,在安康县东坝成立了中共陕西东南工作委员会(简称中共陕东南工委),直属中共陕西省委领导。在中共陕东南工委的领导下,党的组织首先在兴安师范和安康中学建立发展。
1938年夏,平利籍的兴安师范学生杨钟(二七级)、胡乾(二八级)、严振(二九级)、吴骏(三○级)先后在校加入了中国共产党。1939年初,平利籍学生王明哲(二八级)也在安康中学入党,并担任安康中学第一届支部委员,分管青运工作。至此,平利籍学生共有5人加入了中共安康地下组织,吴骏于1940年7月,担任兴安师范第四任支部书记。
1938年暑假前,中共陕东南工委做出决定,各县学生党员暑假返乡开展工作,主要任务是宣传党的抗日救亡政策,发展党员。兴安师范党员黄朝宗(二八级)通知胡乾、严振、吴骏三人组成中共平利县党小组,由胡乾任组长,负责在平利开展党的工作。胡乾借故忙于去西安参加军训的准备,放假回平利后未贯彻执行党的决定,没有与吴骏、严振研究过党的工作,致使平利党建和抗日宣传工作计划落空。
抗日战争进入相持阶段,国民党顽固派开始消极抗日,积极反共。平利在兴安师范、安康中学入党的5名党员,在没有建立组织的情况下,选择了各自的道路。
平利历史上第一个党小组,在成立后虽没有积极地开展工作,但党小组的成立与成员的返乡,一定程度促进了马克思主义在平利的进一步传播,宣传了党的主张,扩大了党在平利的影响。但党小组成员没有认真执行上级党组织的决定和开展工作,影响了党在平利建党和对抗日工作的领导,对党的工作造成了损失。事实证明,党员只有具备坚定的理想信念,党的基层组织只有认真执行上级党组织的决定,开展正常严肃的组织生活,对党员实行严格的纪律约束,才能发挥战斗堡垒作用,推进党的工作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