作者: 发布时间:2018年10月31日16时18分 |
汪锋(1910-1998),原名王钧治,曾用名王文钊。陕西省蓝田县人。是中国共产党的优秀党员、久经考验的忠诚的共产主义战士、无产阶级革命家。
汪锋早在学生时代就投身革命活动。1926年,汪锋加入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,1927年转为中国共产党党员;1927年冬,担任蓝田县县学联主席。1928年,参加了著名的渭华暴动。1930年秋,汪锋被推举为蓝田县委工委负责人。1931年,在陕西省政府警卫团干部队学习军事,并做地下兵运工作,期间积极发展党员,建立了党支部,任支部书记。1931年底,汪锋任中共陕西省委军委书记,负责国民革命军第17路军及陕西地方保安团队党的秘密工作。
1932年秋,任中共渭北特委书记,特委后改为三原中心县委,汪锋任县委副书记,领导了渭北新字区和武字区的农民暴动,建立了新、武两区游击根据地。1933年3月,汪锋任红26军代政委,参与领导了陕甘边革命根据地、渭北革命根据地的创建工作;不久,汪锋任陕西省委特派员兼陕南特委书记,期间,指导和发动了安康起义,参与领导了川陕根据地陕南苏区的创建工作。1934年7月,汪锋调上海中央局军委工作,1935年春,奉中央局指派回陕南与杨虎城警备第3旅旅长、共产党员张汉民及红25军联系;7月,他随红25军长征到达陕北。1936年9月,受周恩来同志委派,汪锋赴17路军开展党的秘密工作。西安事变爆发,汪锋在周恩来的领导下,参加了我党解决事变的有关工作。西安事变和平解决后,受周恩来委派,以特派员的身份,前往蓝田县杨虎城新组建的独立旅,协助旅长、共产党员许权中在秦岭布防。
“七七事变”爆发后,汪锋随许权中旅东渡黄河,奔赴抗日前线。1938年,汪锋回陕西省委工作,先后任中共陕西省委军事部长,关中地委副书记、统战部长,警备第1旅副旅长,关中警备区副司令员、保安处处长等职。期间他直接领导17路军第38军党的工作,使这支在形式上由国民党供给、控制的部队,变成了中国共产党掌握的武装力量。
1945年,汪锋出席了党的“七大”。1946年1月,任中共陕西省工委书记。1946年8月,李先念、王震率部中原突围,汪锋奉中共中央之命,前往商洛地区接应,任豫鄂陕边区党委书记、边区政府主席、军区政委和行政公署主任,领导边区军民解决了急需的衣食问题,为挫败十万之敌的“清剿”、“扫荡”作出了贡献。1947年7月,汪锋同志任陈赓、谢富治兵团前敌指挥委员会委员兼西北民主联军38军政委,率部南渡黄河,解放豫西,挺进陕南。1948年6月,任陕南地区党委书记、中国人民解放军第19军政委,领导陕南根据地军民开展军事斗争和政权建设。率部解放了豫西、鄂西北和陕南地区40多座县城,组建了四个军分区,先后建立了14个县的民主政权,人口达200余万,减轻了西北战场我军的压力,策应了中原战场,为中国人民的解放事业作出了重要贡献。
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,汪锋先后担任中共西北局常委兼统战部部长、西北军政委员会委员兼民族事务委员会主任、西北民族学院院长。1954年后,任中央统战部副部长,国家民委副主任、党组副书记、代理书记。1958年,汪锋任宁夏回族自治区党委第一书记、中共中央西北局书记处书记。1961年1月,汪锋任甘肃省委第一书记、省军区第一政委。
“文化大革命”期间,1966年底至1977年受到迫害,被关押。1977年7月,任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党委第二书记、乌鲁木齐军区第二政委、军区党委第二书记;1978年任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党委第一书记、乌鲁木齐军区第一政委、军区党委第一书记。1982年,奉调回京,参与领导中央落实政策和对台工作。
1987年4月,汪锋同志被增补为第六届全国政协副主席。汪锋是中共第八届候补中央委员、第十一届中央委员。中共第十二次、第十三次全国代表大会上当选为中央顾问委员会委员。他是第二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。
1998年12月12日,汪锋在北京逝世。
汪锋献身革命70余年,为中国人民的解放事业和建设事业,为党的统一战线工作和国家的民族团结贡献了毕生精力,做出了重要贡献。他是陕西地区民主革命时期我党和军队的重要领导人,是西北革命根据地、西北红军的创建人之一,是豫鄂陕边区、陕南根据地党政军的主要领导人,是西北地区党的统战工作的卓越领导人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