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党史研究室工作职责

作者:   发布时间:2018年10月24日08时59分  
 

一、宣传贯彻中、省、市关于党史工作的方针政策,联系我市实际,制定全市党史工作的规划和方案。

二、负责组织开展全市中共党史资料的征集、整理、保存和利用工作;开展中共党史人物的立传工作;编辑出版《中共安康历史资料丛书》、《中共安康历史人物丛书》;广泛征集口述史资料。

三、负责党史宣传,开展党史学习教育,普及党史知识,组织编写适合不同对象阅读的党史教材和读物。

四、负责涉及党史内容的出版作品、报刊文章、影视作品、场馆建设、纪念活动和社团演出以及为革命历史纪念建筑物科文等审查审核。协助开展党史重大事件、重要人物纪念活动。

五、加强党史遗址保护,搞好纪念场馆建设,运用党史资源为现实服务,促进革命老区建设。

六、承担上级党史研究室下达的党史征集、编研专题和其他业务工作。

七、负责协调、督促和指导县区党史工作;检查、指导部门党史工作。负责党史干部队伍建设,搞好研究人员的培训。

八、承担市委交办的其他工作事项。